注销公告—夏华松、陆银芳
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(2017)苏执1282执377号行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,座落于靖江市南环东路88号恒天商务广场A幢915登记在夏华松、陆银芳名下的不动产权证书(证号:靖房权证城字第107446、107447号,靖国用(2011)第0604432号)已经法院依法处置完毕。根据该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及《不动产登记办法》规定,我中心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注销登记(证号:靖房权证城字第107446、107447号,靖国用(2011)第0604432号)权利证书经公告后废止。
靖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18年01月12日